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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 — Public Fediverse p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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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6歲律師涉庭內拍攝再上載FB、IG 被控5罪准保釋10.5再訊
    66 歲律師被指於法院拍攝後,再發布至 Facebook 及 Instagram,被控 3 項「禁止在法院處所內作出記錄等」罪,以及兩項「記錄和發布受保護時段及保護對象屬罪行」罪。案件周一(1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10 月 5 日再訊,被告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  根據律師會網頁資料,被告張昭婷中、英文同名者為張昭婷﹑嚴興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1993 年獲認許為執業律師。 被告被控 5 罪 被告張昭婷(66 歲,報稱律師),被控 3 項「禁止在法院處所內作出記...
    thewitnesshk.com/66%e6%ad%b2%e

  2. 66歲律師涉庭內拍攝再上載FB、IG 被控5罪准保釋10.5再訊
    66 歲律師被指於法院拍攝後,再發布至 Facebook 及 Instagram,被控 3 項「禁止在法院處所內作出記錄等」罪,以及兩項「記錄和發布受保護時段及保護對象屬罪行」罪。案件周一(1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10 月 5 日再訊,被告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  根據律師會網頁資料,被告張昭婷中、英文同名者為張昭婷﹑嚴興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1993 年獲認許為執業律師。 被告被控 5 罪 被告張昭婷(66 歲,報稱律師),被控 3 項「禁止在法院處所內作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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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入赤柱探百鳴哥》晴天林|黃百鳴內幕交易罪成(原曲:用背脊唱情歌 - 湯令山)
    youtube.com/watch?v=Q5tuf9rrdhc

  4. 國安法修例|特首可發證明書判斷某罪行涉國安 可轉國安法官審理、延長扣留時間或無陪審團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周一(8日)下午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政府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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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最新 #香港 #修例
    points-media.com/最新/國安法修例|特首可發

  5. 國安法修例|特首可發證明書判斷某罪行涉國安 可轉國安法官審理、延長扣留時間或無陪審團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周一(8日)下午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政府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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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最新 #香港 #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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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國安法修例|特首可發證明書判斷某罪行涉國安 可轉國安法官審理、延長扣留時間或無陪審團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周一(8日)下午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政府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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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政府擬訂附屬法例 特首可發證明書認定某刑事行為涉國安 即屬危害國安案件
    政府建議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附屬法例,授權特首發出證明書,若認定某刑事罪行涉及國家安全,相關案件即屬危害國安案件,就該作為而引發調查、拘捕或控告的罪行,即屬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同時,某人在國安同一案件被控或被裁定犯任何交替控罪,亦會被視為國安罪行。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周一(8 日)中午開會討論。 翻查資料,「港大評議會案」被告張敬生在 2024 年申請人身保護令,爭議自己承認的交替控罪非《國安法》罪行、要求獲獄中行為良好扣減而提早獲釋時,曾觸發特首發出證...
    thewitnesshk.com/%e6%94%bf%e5%

  8. 法律101|甚麼是「虛假文書」?
    上月底有一宗案件,一名持雙程證男子透過「高才通」來港時,教育局發現其管有的學歷文件,所述的院校未有在港註冊,最終被判「管有虛假文書」罪名不成立,理由是控方未能證明文書的製作過程屬虛假。此案引起公眾對「虛假文書」法律定義的討論。 若有人冒簽、偽造文件、或以假文件騙財,法律會如何處理?《刑事罪行條例》專門就「虛假文書」 訂立了一系列罪行,包括偽造、使用及管有等。一旦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刑罰可達監禁 14 年,是相當嚴重的罪行。本文談談有關這些罪行的基本定義及概念。 甚麼是「文書」? 要談虛假文書,先要釐清法律如何定義「文書」?怎樣的文書才算「虛假」? 《刑事罪行條例》第 68 條對「文書」(instrument)的定義相當闊,不單只是傳統紙張文件,更包括任何形式的文件、郵票、印章,以至記錄或儲存資料的光碟、卡、晶片等器材,全部一律...
    thewitnesshk.com/%e6%b3%95%e5%

  9. EP199|合安延開宏福業主大會遭駁回 土審處斥「本末倒置」|周天行醜聞震盪律政司 林定國力挺難平內部流言|逾半青年指罪行「不嚴重」 英店舖盜竊變本加厲|兩邊走走
    youtube.com/watch?v=5YyPCpHnCpM

  10. EP199|合安延開宏福業主大會遭駁回 土審處斥「本末倒置」|周天行醜聞震盪律政司 林定國力挺難平內部流言|逾半青年指罪行「不嚴重」 英店舖盜竊變本加厲|兩邊走走
    youtube.com/watch?v=5YyPCpHnCpM

  11. 中醫涉五度偷拍女病人 事主指針灸期間被揭胸圍5至6次 否認曾准被告拍攝
    31 歲註冊中醫涉在診所五度偷拍女病人私密部位,被控 5 項窺淫罪,案件周四(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第三位事主 Z 供稱因腰痛求診,惟被告針灸期間揭起其胸圍 5 至 6 次;其後拔針並為她止血時,拿出手機朝向事主「閃咗一下」,又用棉花消毒其胸部。 事主稱,當時胸部沒有施針,曾追問被告為何「抹咁耐」,被告解釋因有血流出。辯方指,事主曾同意被拍攝作醫療紀錄,事主否認,強調過程中不知被拍、亦從未同意被拍攝。案件押至下周二( 9 日)續審。 事主 Y 否認...
    thewitnesshk.com/%e4%b8%ad%e9%

  12. 薩拉熱窩圍城30年後:波斯尼亞內戰「暗黑殺人旅行團」被揭發|淫樂殺人罪行|feat. 軍武庫 David + Johnny|沈旭暉國際關係教室 061|軍武局|🇧🇦🇷🇸
    youtube.com/watch?v=aUHQI7wExTc

  13. 青年在TVB App「出Push」刑毀罪成 上訴失敗 官指必意識出問題仍發虛假訊息
    《無綫》職員 2022 年錯誤經手機 App 發出連結,該 App 其後發出 23 條不正常的推送通知(App push),青年涉擅自經連結登入系統並發出其中 5 條通知,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判社會服務令,周五(10 日)上訴失敗。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反駁上訴方,指推送訊息受條文管轄,而無綫員工出錯亦不會改變推送通知的原有用途,青年過往亦有使用該手機 App 接收突發新聞通知,必意識到程式出現問題卻仍發放虛假訊息。 判詞:有 23 條不正常訊息青年發出其中 5 條 ...
    thewitnesshk.com/%e9%9d%92%e5%

  14. 【蘋果國安案|政府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 向高院申充公黎智英與罪行相關財產 稱切斷危害國安罪行資金鏈】

    全文閱讀📍bit.ly/41dBVLd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罪成,今年2月被判囚20年。特區政府今(2日)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政府表示,充公其財產可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可防止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其同謀或代理人運用財產繼續危害國安,以切斷危害國安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能力。

    #蘋果國安案 報道結集: bit.ly/45sYm0A
    #庭刊
    ____________
    蘋果國安案專題電子報:hkcourtnews.com/digital-copies/
    instagram.com/p/DWoQGbmD1fg/

  15. 【蘋果國安案|政府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 向高院申充公黎智英與罪行相關財產 稱切斷危害國安罪行資金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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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罪成,今年2月被判囚20年。特區政府今(2日)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政府表示,充公其財產可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可防止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其同謀或代理人運用財產繼續危害國安,以切斷危害國安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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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蘋果國安案|政府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 向高院申充公黎智英與罪行相關財產 稱切斷危害國安罪行資金鏈】

    全文閱讀📍bit.ly/41dBVLd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罪成,今年2月被判囚20年。特區政府今(2日)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政府表示,充公其財產可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可防止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其同謀或代理人運用財產繼續危害國安,以切斷危害國安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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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蘋果國安案|政府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 向高院申充公黎智英與罪行相關財產 稱切斷危害國安罪行資金鏈】

    全文閱讀📍bit.ly/41dBVLd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罪成,今年2月被判囚20年。特區政府今(2日)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政府表示,充公其財產可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可防止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其同謀或代理人運用財產繼續危害國安,以切斷危害國安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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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黎智英案 政府引《國安法》及實施細則 向原訟庭申請充公黎罪行相關財產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今年 2 月被判囚 20 年。港府周四(2 日)公布,引《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向原訟庭「申請充公黎智英與罪行相關財產」,暫未提及擬充公財產的明細或金額。 政府指,申請充公黎的相關財產,以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又指充公令可防止同謀或代理人運用財產繼續危害國安,以切斷危害國安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能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今年 2 月被判囚 2...
    thewitnesshk.com/%e9%bb%8e%e6%

  1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判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重判入獄 20 年。港府今日發新聞公布,指根據國安法和實施細則,向法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罪行相關財產」,但無提及具體金額。

    政府的新聞公布指,高院早前裁定黎智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裁定他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個人影響力,持續削弱中央政府、港府合法性或權威,而根據國安法 32 條,違反國安法規定的犯罪收益,應被追繳沒收,又指港府是按國安法實施細則的「嚴格條件」,獲法庭信納後才可以將財產充公。

    港府聲稱,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提出充公財產能有效打擊嚴重罪行、保護公眾利益,防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及其同謀或代理,繼續危害國家安全。
    instagram.com/p/DWoBEPfD0L4/

  2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判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重判入獄 20 年。港府今日發新聞公布,指根據國安法和實施細則,向法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罪行相關財產」,但無提及具體金額。

    政府的新聞公布指,高院早前裁定黎智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裁定他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個人影響力,持續削弱中央政府、港府合法性或權威,而根據國安法 32 條,違反國安法規定的犯罪收益,應被追繳沒收,又指港府是按國安法實施細則的「嚴格條件」,獲法庭信納後才可以將財產充公。

    港府聲稱,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提出充公財產能有效打擊嚴重罪行、保護公眾利益,防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及其同謀或代理,繼續危害國家安全。
    instagram.com/p/DWoBEPfD0L4/

  2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判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重判入獄 20 年。港府今日發新聞公布,指根據國安法和實施細則,向法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罪行相關財產」,但無提及具體金額。

    政府的新聞公布指,高院早前裁定黎智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裁定他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個人影響力,持續削弱中央政府、港府合法性或權威,而根據國安法 32 條,違反國安法規定的犯罪收益,應被追繳沒收,又指港府是按國安法實施細則的「嚴格條件」,獲法庭信納後才可以將財產充公。

    港府聲稱,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提出充公財產能有效打擊嚴重罪行、保護公眾利益,防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及其同謀或代理,繼續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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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22歲男被指發煽動帖文 擬認煽動顛覆政權罪 還押7.9正式答辯
    22 歲男子被指於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間,於 X 及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控罪早前由「23 條」下的「發布煽動刊物」罪,改為《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周二(17 日)透露,被告打算認罪,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至 7 月 9 日進行認罪答辯,被告繼續還押。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經修訂的控罪指,被告陳浩騫(22 歲,報稱餐飲業服務員)於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
    thewitnesshk.com/22%e6%ad%b2%e

  23. 【涉去年平安夜太子站偷拍兩女腳部 53歲男認有違公德行為罪 判監2周緩刑3年 罰款2500元】

    53歲貨車司機涉在去年12月24日平安夜,在太子站月台拍攝兩名女子的腳部,被落案起訴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表示認罪,被判監2周、緩刑3年,罰款2500元,款項從保釋金扣除。

    被告許劍偉(53歲,貨車司機),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指他在2025年12月24日,在港鐵太子站3號月台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使用其流動電話拍攝兩名不知名女子的腳部。

    #庭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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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刊第12期【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專題:bit.ly/3MEd5jR
    ____________
    請訂閱庭刊,即使小額支持,亦對我們工作有莫大幫助:linktr.ee/hkcourtnews
    instagram.com/p/DV8keJcDnVU/

  24. 【涉去年平安夜太子站偷拍兩女腳部 53歲男認有違公德行為罪 判監2周緩刑3年 罰款2500元】

    53歲貨車司機涉在去年12月24日平安夜,在太子站月台拍攝兩名女子的腳部,被落案起訴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表示認罪,被判監2周、緩刑3年,罰款2500元,款項從保釋金扣除。

    被告許劍偉(53歲,貨車司機),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指他在2025年12月24日,在港鐵太子站3號月台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使用其流動電話拍攝兩名不知名女子的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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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涉向入境處提交假泰國大學畢業證書 雙證程女遭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方撤控被告准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

    43歲持雙證程女子涉於前年使用看似是先皇理工大學的虛假畢業證書,遭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她准以5萬元保釋,案件今(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撤回控罪,被告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另須付訟費500元,款項從保釋金扣除。

    被告郭小娟 GUO, XIAOJUAN(43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被控於2024年11月18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由先皇理工大學的畢業證書,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庭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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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涉向入境處提交假泰國大學畢業證書 雙證程女遭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方撤控被告准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

    43歲持雙證程女子涉於前年使用看似是先皇理工大學的虛假畢業證書,遭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她准以5萬元保釋,案件今(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撤回控罪,被告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另須付訟費500元,款項從保釋金扣除。

    被告郭小娟 GUO, XIAOJUAN(43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被控於2024年11月18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由先皇理工大學的畢業證書,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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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城大副教授以一千元行賄物業代理助隱瞞違約撻訂罪成 官拒索取社服令報告 明言很大機會判監】

    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杜渡被指2022年租用物業單位後「撻訂」,再以1,000元行賄一名美聯物業客戶總監,要求對方向美聯物業隱瞞他違約,以免卻支付1.6萬元賠償,被廉署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裁判官施祖堯今(10日)裁定他罪名成立,並拒絕辯方要求索社服令報告,明言絕大機會判監,被告獲准保釋至3月25日判刑,他聞判後低頭及深呼吸。

    對於辯方指被告以為自己簽署的「臨時租約」是意向書,不具法律效力,施官不接納此解釋,認為文件內容已清晰指出各方的合約責任及不履行的後果,並強調被告數次在港租樓,更擔任商科教授,不可能誤會是意向書。

    施官又引述被告發給涉案客戶總監的訊息指「私了」事件,更稱自己更習慣內地方式、香港一板一眼等,官指此反映被告的意圖並非他所謂的和解或真誠賠償,而是不讓美聯物業知道他違約,他亦知道違約的法律後果比他提出私下支付1000元大。

    請到《庭刊》網站閱讀完整報道(Link in b...
    instagram.com/p/DVsZHVCFF5S/

  28. 【城大副教授以一千元行賄物業代理助隱瞞違約撻訂罪成 官拒索取社服令報告 明言很大機會判監】

    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杜渡被指2022年租用物業單位後「撻訂」,再以1,000元行賄一名美聯物業客戶總監,要求對方向美聯物業隱瞞他違約,以免卻支付1.6萬元賠償,被廉署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裁判官施祖堯今(10日)裁定他罪名成立,並拒絕辯方要求索社服令報告,明言絕大機會判監,被告獲准保釋至3月25日判刑,他聞判後低頭及深呼吸。

    對於辯方指被告以為自己簽署的「臨時租約」是意向書,不具法律效力,施官不接納此解釋,認為文件內容已清晰指出各方的合約責任及不履行的後果,並強調被告數次在港租樓,更擔任商科教授,不可能誤會是意向書。

    施官又引述被告發給涉案客戶總監的訊息指「私了」事件,更稱自己更習慣內地方式、香港一板一眼等,官指此反映被告的意圖並非他所謂的和解或真誠賠償,而是不讓美聯物業知道他違約,他亦知道違約的法律後果比他提出私下支付1000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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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宏福苑五級火|無業漢涉冒認災民騙款1.8萬元被控5罪 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已還柙約3個月 續待警方調查 4.24再訊】

    36歲無業男涉於去年11月至12月間,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騙取緊急救濟登記證及1.8萬元,又不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控欺詐、以欺騙⼿段取得財產等罪。案件於上月20日提訊時,被告一度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以8萬元現金等條件保釋候訊,惟香官同日撤銷其保釋,被告須繼續還柙。

    被告今(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在無律師代表下親自陳詞,法官陳仲衡聽取他及律政司一方陳詞後,拒絕保釋申請;此為陳官第二次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而被告至今已還柙約3個月,案件將於4月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作提堂,待警方完成調查。

    請到《庭刊》網站閱讀完整報道(Link in b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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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宏福苑五級火|無業漢涉冒認災民騙款1.8萬元被控5罪 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已還柙約3個月 續待警方調查 4.24再訊】

    36歲無業男涉於去年11月至12月間,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騙取緊急救濟登記證及1.8萬元,又不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控欺詐、以欺騙⼿段取得財產等罪。案件於上月20日提訊時,被告一度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以8萬元現金等條件保釋候訊,惟香官同日撤銷其保釋,被告須繼續還柙。

    被告今(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在無律師代表下親自陳詞,法官陳仲衡聽取他及律政司一方陳詞後,拒絕保釋申請;此為陳官第二次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而被告至今已還柙約3個月,案件將於4月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作提堂,待警方完成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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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57歲輔警涉駕的士期間露械自瀆被女乘客揭發 否認「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 將以患濕疹為由抗辯 續准保釋至4.22案件開審】

    一名57歲男輔警涉於去年9月,在跑馬地馬場外駕駛的士期間露出性器官自瀆,遭女乘客揭發及報警,他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案件今(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4月22日開審。庭上透露,被告抗辯方向包括患有濕疹,辯方將傳召一名私家醫生作供,講述被告的病情在某些情況下會出現之身體反應,被告續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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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57歲輔警涉駕的士期間露械自瀆被女乘客揭發 否認「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 將以患濕疹為由抗辯 續准保釋至4.22案件開審】

    一名57歲男輔警涉於去年9月,在跑馬地馬場外駕駛的士期間露出性器官自瀆,遭女乘客揭發及報警,他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案件今(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4月22日開審。庭上透露,被告抗辯方向包括患有濕疹,辯方將傳召一名私家醫生作供,講述被告的病情在某些情況下會出現之身體反應,被告續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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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休班警涉荔景站偷拍女子 被控窺淫罪 准$1,000保釋至4.8再訊】

    39歲休班警務人員涉去年8月在港鐵荔景站偷拍一名女子,今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窺淫罪),案件今(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首次提堂。控方準備好答辯,辯方則申請押後,以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裁判官施祖堯批准將案件至4月8日再提堂。被告續准以現金1 ,000元保釋,散庭後換了衣服,方離開法院大樓。

    警方回覆查詢指,被告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駐守青衣分區,現已經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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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休班警涉荔景站偷拍女子 被控窺淫罪 准$1,000保釋至4.8再訊】

    39歲休班警務人員涉去年8月在港鐵荔景站偷拍一名女子,今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窺淫罪),案件今(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首次提堂。控方準備好答辯,辯方則申請押後,以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裁判官施祖堯批准將案件至4月8日再提堂。被告續准以現金1 ,000元保釋,散庭後換了衣服,方離開法院大樓。

    警方回覆查詢指,被告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駐守青衣分區,現已經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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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涉聖誕及農曆新年間於大圍向3名女子潑不明液體 34歲男被控3項遊蕩罪 還柙至4.10再訊】

    34歲男子涉在去年聖誕節及今年年初一、初三,分別在大圍圍方外行人天橋及車公廟路遊樂場附近,向三名女子潑不明液體,事後被控三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

    案件今(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押後至4月10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政府化驗所報告,化驗事主被潑在身上液體。被告須還押。

    被告張祉寧(34歲,廚師),被控三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指他先後於2025年12月25日、2026年2月17日在大圍圍方外行人天橋(向田心村方向)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分別導致何姓女子及鄧姓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尚有一項控罪指被告於2026年2月19日,在車公廟路遊樂場近燈柱N4992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分別導致鄺姓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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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涉聖誕及農曆新年間於大圍向3名女子潑不明液體 34歲男被控3項遊蕩罪 還柙至4.10再訊】

    34歲男子涉在去年聖誕節及今年年初一、初三,分別在大圍圍方外行人天橋及車公廟路遊樂場附近,向三名女子潑不明液體,事後被控三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

    案件今(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押後至4月10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政府化驗所報告,化驗事主被潑在身上液體。被告須還押。

    被告張祉寧(34歲,廚師),被控三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指他先後於2025年12月25日、2026年2月17日在大圍圍方外行人天橋(向田心村方向)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分別導致何姓女子及鄧姓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尚有一項控罪指被告於2026年2月19日,在車公廟路遊樂場近燈柱N4992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分別導致鄺姓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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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涉於中學校內女廁偷窺 16歲男生被控窺淫罪 准以500元保釋 4.21再訊】

    一名16歲男生涉於去年12月在校內女廁偷窺,被控一項窺淫罪,案件今(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4月21日,以待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曾宗堯批准。被告准以5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被告為朱姓男生(16歲,報稱學生)被控於去年12月11日,在黃大仙某中學2樓女廁,暗中觀察X,而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被觀察。

    據悉,被告與事主X就讀同一所中學,二人並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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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涉於中學校內女廁偷窺 16歲男生被控窺淫罪 准以500元保釋 4.21再訊】

    一名16歲男生涉於去年12月在校內女廁偷窺,被控一項窺淫罪,案件今(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4月21日,以待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曾宗堯批准。被告准以5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被告為朱姓男生(16歲,報稱學生)被控於去年12月11日,在黃大仙某中學2樓女廁,暗中觀察X,而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被觀察。

    據悉,被告與事主X就讀同一所中學,二人並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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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涉學校開放日校內跟蹤及拍攝一名女生 59歲政府統計處統計師被控遊蕩 續准保釋至3.20再訊】

    一名59歲政府統計處統計師涉於去年7月,在銅鑼灣一所學校開放日期間,於校內跟蹤及拍攝一名女學生,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原訂今(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辯方指已去信控方商討,申請押後案件至3月20日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地點獲批,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3萬元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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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涉學校開放日校內跟蹤及拍攝一名女生 59歲政府統計處統計師被控遊蕩 續准保釋至3.20再訊】

    一名59歲政府統計處統計師涉於去年7月,在銅鑼灣一所學校開放日期間,於校內跟蹤及拍攝一名女學生,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原訂今(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辯方指已去信控方商討,申請押後案件至3月20日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地點獲批,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3萬元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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