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social

#法院 — Public Fediverse posts

Live and recent posts from across the Fediverse tagged #法院, aggregated by home.social.

fetched live
  1. 敘利亞法院判巴沙爾死刑 流亡俄羅斯暫無法執行 示威者庭外重聚慶祝:血沒有白流
    敘利亞法院周二(11日)宣佈,當地前總統巴沙爾因在敘利亞內戰期間干犯反人類罪和戰爭罪行,被判處死刑,是巴沙爾倒 […]
    The post 敘利亞法院判巴沙爾死刑 流亡俄羅斯暫無法執行 示威者庭外重聚慶祝:血沒有白流 appeared first on 棱角媒體.
    #最新 #英國/歐洲 #巴沙爾 #引渡
    points-media.com/最新/敘利亞法院判巴沙爾死

  2. 涉巴士上層伸手非禮女子 65歲男子被控非禮還押8月再訊
    65 歲男子涉於上周五(5 日)在九巴上層伸手非禮一名女子,同日被捕,隨後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指已準備好答辯。辯方則要求押後,期間向控方索取文件、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並申請保釋。裁判官陳慧敏聽罷控辯雙方陳詞,拒絕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案件押後至 8 月 3 日再訊。 控罪:涉在九巴非禮女子 被告胡耀成( 65 歲,硬件銷售員),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被告於 2026 年 6 月 5 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旺角道近西洋菜南街交界的一輛九龍巴士上...
    thewitnesshk.com/%e6%b6%89%e5%

  3. 【馮睎乾十三維度】有這樣的控方,還需要辯護嗎?
    昨天西九龍裁判法院有一宗「奇案」,引起香港市民熱烈討論。主角是38歲持雙程證中国籍男子李志成,他在2023年1 […]
    The post 【馮睎乾十三維度】有這樣的控方,還需要辯護嗎? appeared first on 棱角媒體.
    #中國 #博客 #最新 #熱話
    points-media.com/最新/【馮睎乾十三維度】有

  4. 陳朗昇上訴被駁回即時囚5天 盼靠信仰「頂得到」難捱時刻 強調不認為本質上有錯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周五(29日)駁回資深新聞工作者陳朗昇就其 2022 年被控阻差辦公一案的定罪及刑期上訴,維 […]
    The post 陳朗昇上訴被駁回即時囚5天 盼靠信仰「頂得到」難捱時刻 強調不認為本質上有錯 appeared first on 棱角媒體.
    #最新 #香港 #Channel C #新聞自由
    points-media.com/最新/陳朗昇上訴被駁回即時

  5. 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罪 完成交付至高院程序 繼續還押
    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監獄內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案件周四(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至高院程序,歷時約 50 分鐘,黃之鋒繼續還押。 是日公眾席滿席,旁聽者包括與黃之鋒同涉 47 人案的前社民連成員岑子杰,數名前學民思潮成員,以及旁聽常客「大黃伯」、多名外國領事。黃之鋒身型清減不少,他身穿長袖藍色衫,架黑色框眼鏡,不時望向公眾席。 條例禁報交付程序內容 黃之鋒由大律師司徒子朗代表;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
    thewitnesshk.com/%e9%bb%83%e4%

  6. 【蘋果國安案|政府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 向高院申充公黎智英與罪行相關財產 稱切斷危害國安罪行資金鏈】

    全文閱讀📍bit.ly/41dBVLd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罪成,今年2月被判囚20年。特區政府今(2日)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政府表示,充公其財產可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可防止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其同謀或代理人運用財產繼續危害國安,以切斷危害國安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能力。

    #蘋果國安案 報道結集: bit.ly/45sYm0A
    #庭刊
    ____________
    蘋果國安案專題電子報:hkcourtnews.com/digital-copies/
    instagram.com/p/DWoQGbmD1fg/

  7. 黎智英案|政府入稟申請充公黎智英「罪行相關」財產 《蘋果》前員工稱仍欠薪2萬元 論壇版作者指稿費未獲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三項《港區國安法》罪成,2 月 9 日被法院判囚 20 年。特區政府周四(2日)公布 […]
    The post 黎智英案|政府入稟申請充公黎智英「罪行相關」財產 《蘋果》前員工稱仍欠薪2萬元 論壇版作者指稿費未獲發 appeared first on 棱角媒體.
    #政治 #最新 #香港 #充公財產
    points-media.com/最新/黎智英案|政府入稟申

  8. 反對超級大使館計劃|倫敦高等法院 6 月審理中國超級大使館司法覆核
    LBC 電台周一(30日)報道,倫敦高等法院將會在今年 6 月底審理有關中國超級大使館的司法覆核,預計聆訊兩天 […]
    The post 反對超級大使館計劃|倫敦高等法院 6 月審理中國超級大使館司法覆核 appeared first on 棱角媒體.
    #政治 #最新 #英國/歐洲 ##IPAC
    points-media.com/最新/反對超級大使館計劃|

  9. 柯文哲一審判刑 17 年 總統路幾近終結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獎勵案、侵占政治獻金等案,遭北檢依收賄、圖利、 […]
    The post 柯文哲一審判刑 17 年 總統路幾近終結 appeared first on 棱角媒體.
    #政治 #最新 #澳洲/亞太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points-media.com/最新/柯文哲一審判刑-17

  10.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指控貪污、公益侵佔政治獻金等罪名,今日被重判入獄 17 年。

    根據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控方指控柯文哲涉及不法利益 9371 萬台幣,提出要求判刑 28 年半,起訴書列出的罪狀,包括柯文哲主政台北期間,主導京華城購物中心改建為京華廣場工程審議,收取 1710 萬利益,不當提高改建工程地積比;透過自己控制的「木可公司」等途徑,私吞 6834 萬政治獻獻金,和透過成立基金會支付競選辦員工 827 萬人工,被控違背職務受賄罪、圖利罪、公益侵佔罪和背信罪,最終一審判監 17 年。

    柯文哲在案件審訴期間,抗辯稱自己主觀上無圖利的犯罪意圖,審議京華城改建,全權交由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依法處理和研究,否認自己收賄,亦在公眾輿論層面,一直主張對他的起訴,是執政民進黨操弄司法打擊在野黨的政治迫害。

    圖片來源:台灣中央社
    instagram.com/p/DWVu2evD6BX/

  11. 【涉學校開放日校內跟蹤及拍攝一名女生 59歲政府統計處統計師被控遊蕩 續准保釋至3.20再訊】

    一名59歲政府統計處統計師涉於去年7月,在銅鑼灣一所學校開放日期間,於校內跟蹤及拍攝一名女學生,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原訂今(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辯方指已去信控方商討,申請押後案件至3月20日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地點獲批,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3萬元保釋外出。

    請到《庭刊》網站閱讀完整報道(Link in bio)。

    #庭刊
    ____________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專題電子報:hkcourtnews.com/digital-copies/
    ____________
    請訂閱庭刊,即使小額支持,亦對我們工作有莫大幫助:linktr.ee/hkcourtnews
    #法院 #案件 #罪行 #銅鑼灣
    instagram.com/p/DUr8EfQD8HD/

  12. 流亡海外、被警察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她 68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屬於女兒的保單,被控 23 條下的「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今日在西九龍法院罪名成立,2 月 26 日判刑,期間還押候判。

    郭鳳儀在網上發文,指她的父親被定罪的罪名就是「我的父親」,批評港府無法對付她本人,就轉向對付她的家人,是誇境鎖壓和劫持人質,又形容對她父親指控完全是莫須有,她的父親被定罪的原因,是因為在她們年幼時為家人買了一份保險,「當時我只有兩歲,仍在學說爸爸」,她從來不是這份保單的持有人,她的父親和家人亦從未為她提供過資金或其他財政資助。

    根據之前的審訊,郭鳳儀的父親郭賢生,在 1991 年為 3 名子女買了友邦的升學保險,控方認為,這份保單在郭鳳儀 18 歲成年後,她就自動成為持有人,到 2025 年 1 月,郭賢生以郭鳳儀不在港為由,向保險經紀要求取消保單,但保險經紀指郭鳳儀才是保單持有人,取消保單要她親自簽署,郭賢生...
    #法院 #判刑 #人權 #西九龍法院
    instagram.com/p/DUnP0F9k-Xd/

  13. #蘋果國安案|判刑日清晨排隊市民因「蘋果鎖匙扣」被帶走

    蘋果國安案今日判刑,今早法院外有60、70人排隊,女長毛雷玉蓮、前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都來到法庭。清晨 4 時多,一名已露宿4夜3日的巿民,被警員以其身上有蘋果鎖匙扣為由,把她從排隊區帶走調查。

    *****************
    資訊有價 🌱 支持《綠豆》營運|bit.ly/SupportGBM
    *****************

    #壹傳媒 #蘋果日報 #黎智英 #旁聽師 #國安法 #綠豆 #greenbeanmedia
    #法庭 #判刑 #國安法 #法院
    instagram.com/p/DUhPNrUErDL/

  1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監 20 年。

    黎會英在 2020 年 12 月起一直還押至今,涉及國安的案件一般不會獲獄中行為良好三分一刑期扣減,黎智英預計要到 2040 年 12 月,才能服完 20 年刑期刑滿出獄,屆時黎智英已 93 歲。
    #法院 #判決 #刑期
    instagram.com/p/DUheBZsE0Pw/

  1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 6 名前高層,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今早在西九法院判刑,經審訊後罪成的黎智英重判入獄 20 年,其餘 6 名認罪的前蘋果高層,分別判監 6 年 9 個月至 10 年。

    其中三名在案中出任從犯證人的前高層獲一定程度減刑,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判監 6 年 9 個月,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判監 7 年,前主筆楊清奇判 6 年 3 個月。而未有擔任從犯證人的三人,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馮偉光判監 10 年。

    而案中另外兩名認罪的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和律師助理陳梓華,分別判監 7 年 3 個月和 6 年 3 個月。
    #法院 #判刑 #罪名 #西九法院
    instagram.com/p/DUhXHZxj-IV/

  1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發布煽動刊物經審訊後罪成,今早在西九法院被判監 20 年。
    #法院 #判決 #罪名 #西九
    instagram.com/p/DUhSTbLD7g7/

  17. 黎智英案將於下星期一判刑。

    根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黎智英以及同案 8 名認罪被告,下星期一(2 月 9 日)早上 10 時判刑,由 2020 年 12 月起還押至今的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最高可以判終身監禁。

    除了黎智英外,案中另外 8 名認罪的被告亦會於週一判刑,包括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主筆馮偉光及前評論版主管楊清奇等 6 名前蘋果高層,以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和陳梓華。
    #法院 #判刑 #案件
    instagram.com/p/DUZ2_UGEzW8/

  18. 【內地女生認企圖欺騙取得嶺大學位 4次英語考試不達標 第5次親赴柬埔寨請槍代考托福 求情指嚮往香港教育 官:「你問吓啲小學生,佢哋都知道講大話唔啱」】

    22歲嶺南大學內地生涉在柬埔寨用三百美元「請槍」考托福考試,以取得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畢業證書,她今(1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嚮往香港教育,惟考四次英語考試均不達標,得知在柬埔寨考試較易,故「飛咗去柬埔寨考,一心去考」,抵達試場後感不適,才接納陌生人建議安排代考;學校發現事件後罰她做義工,她第五次考試亦終達標,得以畢業。

    辯方透露,被告現就讀浸大碩士課程,「按佢而家嘅進程,佢應該冇困難去畢業」,又指被告參與警方計劃「以身說法」,望其他人以此為鑑。裁判官覃有方指:「如果判佢坐監,結果咪仲能夠收效?」

    覃官之後向被告指,「唔知你欣賞香港教育制度啲乜嘢⋯⋯香港學生好少會用假嘅成績、請槍啦、竄改成績單嚟欺騙學校。」惟近年...
    #學校 #考試 #欺騙 #法院 #香港
    instagram.com/p/DTr1BtWjNEN/

  19.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認罪判囚 4 年 5 個月、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晨刑滿出獄,至今 47 人案 45 名罪成入獄的被告中,已有 15 人刑滿出獄。

    朱凱廸除了在 47 人案被控謀顛覆國家政權外,亦被控 2020 年六四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同年七一煽惑未經批准集結,各被判監六個月,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期間,被指阻擋石禮謙主持會議試圖搶咪,被判監 14 天,各項刑期服刑完畢今晨獲釋。
    #法院 #判刑 #示威
    instagram.com/p/DThFAuiE37_/

  20. 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今日下午在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稱,國安案只佔法院工作一小部分,若只是聚焦國安或公共秩序案件,是以狹窄角度對香港法治或司法獨立作出以偏概全的結論,又強調最近部分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離任,顯示這職位變得政治化。

    張舉能在典禮後見記者,被問到如何評價大部分國安案件,被告都是認罪或被定罪,張舉能回應指,不能評論被告為何認罪,「法庭入面被告人認罪好常有,唔係國安法先有」,認罪的原因繁大他不會猜測原因,至於國安法案件定罪方面,張舉能指據他記憶「一定有人被判無罪」。

    至於香港是否有政治犯,張舉能指「呢啲係形容詞」,他不會評論他人的評論,而對法庭而言,民事案件只有原告人和答辯人、司法覆核只有申請人和答辯人,刑事案件則只有控方和辯方。
    #法律 #政治 #法院 #香港 #香港
    instagram.com/p/DFC6nAohK5F/

  21. 【康橋之家院長涉性侵智障女院友案 事主母上周五入稟求頒令前院長張健華破產 案件排期明年3月處理】

    已被社署「釘牌」的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2014年多次性侵智障女院友,惟因受害人不宜作供而獲撤控。涉事女院友於2018年由母親代為入稟區域法院索償,今年3月獲裁定勝訴,被告張健華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須賠償約119.4萬元,張須承擔其中七成金額。

    康橋日前已遭入稟呈請清盤,事主母親再於上周五(27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張健華破產。根據司法機構網站資料,案件排期於明年3月4日開庭處理。

    請到《庭刊》網站閱讀完整報道(Link in bio)。

    #庭刊
    ____________
    📰 庭刊第7期 【反恐條例首案】 現已上架:bit.ly/4fgtd3k
    ____________
    請支持《庭刊》,讓我們有資源營運,直視真實,寫出事實。
    ►訂閱《庭刊》:linktr.ee/...
    #性侵 #法院 #案件
    instagram.com/p/DEMgu8PvWdb/

  22.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在參與者中判監最重達六年九個月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

    隨著梁國雄上訴,至今案中 45 名罪成被告中,有 13 人提出上訴,包括不認罪的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陳志全、鄭達鴻、何啟明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譚得志則就刑期提出上訴。
    #法院 #上訴 #定罪
    instagram.com/p/DDoihefBOBP/

  23. 2023 年中秋前,人稱「馬屎埔陳伯」的社運人士陳基裘登上獅子山,展示「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等三副對聯字句,事後被拘捕和控句他未有許可證下於郊野公園展示條幅,陳伯不認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罪名不成立,並獲得訟費。

    陳伯在聞判後在庭外見記者,並激動落淚,他指今日是國際人權日,而在這個日子他可以鬆一口氣,維持他的心態「繼續維護公義、人權,我哋做得幾多得幾多」,他又指人權「大家都有份」,希望大家珍惜,又指他自被捕後 14 個月承受的壓力和苦難以形容,但仍要為公義堅持,因為有很多人受的苦比他更多。

    今次案件控辯雙方主要爭議條例中「展示」的定義,最終裁判官接納辯方的論點,指「展示」應該要是永久或有規律,而陳伯案發時手持對聯只是幾秒,所以不構成永久或有規律展示,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圖片來源:陳伯 fb 及彩虹頻道直播截圖
    #人權 #公義 #法院 #判決 #九龍城
    instagram.com/p/DDZLqCJhETV/

  24. 石扉客2018
    2023-07-10 weibo.com/5255097842/N9dmv9t95
    #私自建桥 #基层自治

    综合南都、大河报、华商报等多家媒体提供的信息,#吉林浮桥案 的基本面应该是大致清楚了。几点看法,供各位参考:
    1,黄家自主搭建浮桥,向过桥车辆收取适当费用,为两岸交通往来提供了方便。这个基本事实没有问题。
    2,浮桥在汛期如妨碍行洪,水利部门进行监管甚至处罚或者要求拆除,也不是一点依据都没有。但政府部门不应该仅仅一罚或者一拆了之,应该承担起符合安全和行洪标准的修桥公共义务。
    3,本案之所以被冤判,直接原因可能缘于线索系当地扫黑办移交。被纳入#扫黑除恶 运动范围之后,#公安 不敢不查,#检察院 不敢不诉,#法院 不敢不判,遂铸成冤案。一个细节是,全案十几个被告最后全部判了缓刑,说明法官自己也觉得本案离了大谱,最后还是手下留了一点情。
    4,本案需要翻过来,也应该翻过来。已有师友前往当地为黄家提供法律援助,祝他们顺利。
    5,在这个事实基础上,成都张丰那篇评论指出的问题仍是要害。且不谈#乡绅社会#宪法 和现行法律法规下的#乡村 基层组织自治功能,现在也萎缩得差不多了。这也是为什么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的善举,仍然完全挡不住一个可能源于私人恩怨的举报引发的运动式司法全方位碾压的原因。
    6,最后一点,简中世界里,#信息污染 实在太厉害了。主动作恶者兴风作浪,污染信息。不明真相者一头雾水,胡乱转发。信息甄别和获取真相的成本越来越高企,以致正义不仅姗姗来迟,而且越来越迟。

  25. 妈妈我没有做错(@mamaidonowrong)
    2023-01-21 instagram.com/p/CnpSQ22BN4p/

    近日据悉,北京亮马河事件中被批准逮捕的参与者涉嫌的罪名由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 变更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由1979年#刑法 中的#流氓罪 演变而来,主要强调无事生非、随意耍横、起哄闹事等行为特征。由于该罪名的法条表述模糊,在#司法实践 中常被视为万能的“#口袋罪”而过度扩张适用。在亮马河事件现场,参与者们和平有序地表达悼念和诉求,并未发生冲突或破坏行为。我们有理由质疑,办案机关想利用这个莫须有的口袋罪,以不正当手段打压关心社会、敢于发声的青年们。希望大家持续关注#亮马河事件,不要让更多的年轻人们不清不楚地被消失、不明不白地被定罪。

    北京亮马河事件取保/逮捕名单
    以下为截止1月20日可确认信源,传批捕超20人(待核查),知情亲友可私信@mamaidonowrong

    取保候审名单:#秦梓奕#杨柳#林倩#林昀#陈军辉#贾新栩#高香凝 (12/22号被刑拘)
    批捕名单:#李元婧#曹芷馨#翟登蕊#李思琪 等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

    新增被捕名单
    1月6日:#曹原#王姐#小梅#XFZ
    1月15日:#泥泥 #阿尔

    #批准逮捕 意味着#检察院 认为有证据证明相关#犯罪事实 存在,并且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以上。大多数情况下,逮捕之后仍属于#侦查阶段。此时,#律师 无法查阅#卷宗,可以会见#当事人、与#办案人员 沟通并发表意见、申请#羁押 必要性审查、申请#取保候审。家属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取保候审。其中,#公安 也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释放或变更羁押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等)。
    公安侦查完毕后,需满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等条件,才能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为1个月(有其他情况可延长)。其中检察院可决定是否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最多退回两次,每次1个月。案件到检察院阶段时,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了解案件的侦查情况)、与办案#检察官 沟通并发表意见、申请取保候审等。
    检察院最终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起诉至#法院

    #白纸革命 #北京亮马河
    #白纸革命 #白纸运动 #a4revolution #thepostermovement #zerocovid #FreeA4Protester #释放A4抗议者

  26. 张荆律师
    2023-01-16 weibo.com/1285252117/MoxRIEJyC

    周末和#上海 的一位同行朋友聊天,她给我说了个堪称“史诗”级的案子,我听了之后,也颇为吃惊。在这样法治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上海,难道也有这样难离掉、离不掉的#婚姻

    当事人是位#高知女性,自身条件很优越。2019年5月与丈夫结婚,7月生子。2021年4月孩子才20个月大,丈夫出轨。于是开始#分居,当事人2021年4月26号就在上海某#法院 立案#起诉 对方要求#离婚,2021年10月#一审 判决不准离婚。

    虽然男方为#过错方,但是#诉讼期间,当事人还是同意让男方每周日探望孩子一次。然而,男方并不领情,不遵守双方探视约定,随时想去就去,不开门就在门外闹。并且每次借去家里看孩子之机,企图对当事人有非分之举,来达到破坏分居事实的目的。这位当事人忍无可忍,就瞒着男方,于2022年1月搬离了原住所地,带着孩子和父母租房生活。

    2022年1月26日,男方要求看望孩子,双方约在#公共场所 见面,没想到当事人带孩子去趟厕所,回来时发现自己的手机和那个男人同时消失了。这个盗窃案件#上海公安局#刑事 #立案。手机被盗后,男方就知道了当事人的新住址,直接上门敲门,当事人肯定不开门啊,男方就在门外疯狂打砸2小时,他还把#警察#消防 都叫来,叫消防强行撬锁。

    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第二天一早,当事人便带着孩子和父母离开了上海,从此开始居无定所的生活。他们离开上海后,男方还多次到当事人的新住所,试图撬锁强行入室,没能得逞便在室外打砸、盗窃置于门外的财物。小区保安和#物业 阻拦,他就威胁人家,叫嚣着谁阻拦就揍谁。物业只能放任。这还不够,还去威胁当事人单位领导和亲友,之前还去女方#律师事务所 威胁女方律师。

    当事人实在忍无可忍,2022年7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 第二次#立案 #起诉 要求#离婚,9月7日#开庭,当事人把男方出轨录音,一年间数次#报警记录,还有#公安机关 对男方#违法行为#认定书 都提交给#法官

    这些证据的真实性男方当庭也承认了。然而9月23日,浦东新区法院还是出了一份不予离婚的#判决书,判决书当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 一份都没做认定。就一个理由:“原被告分居未满两年,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未满一年”因此认定感情未彻底破裂。然而第二次#判决 2022年9月23日距离上一次判决2021年10月14日仅22天之差。

    在这里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也说说我的想法,法官仅仅扳着手指计算分居时间来判断感情是否破裂是不是太机械了?少22天,感情就没破裂?女方都带着一家人躲到外地去了,双方不见面不联系,难道还有复合可能?一年当中数次#报警,双方激烈冲突,难道还能共同生活?为啥女方躲着不敢见面?再见面怕是要出人命。

    如果一段婚姻无法继续,真心希望能将伤害降到最低,不要让这段婚姻成为两个家庭的噩梦。

    男方的折腾还远不止这些,后续的行为更是让人震惊。

    2021年10月法院第一次判决双方不离后,同年12月,男方让其十年挚友以他2006年办理的身份证上的地址为依据,起诉要求女方共同偿还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其借款加利息总额369万元人民币,法庭的判决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男方肯定是一分不还啊,女方一个人还要养孩子,怎么还得起?这个案件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为孩子购买的房产现在被法院拍卖。

    2022年9月当事人第二次起诉#一审判决 不离后,11月,男方又分别让同事、高中同学、父母等四人同时、同地起诉,而且又是在2006年办理的身份证上的地址辖区内立案,要求共同偿还男方在婚内发生的借款,共计160余万元人民币。三个案件同时立案,连诉调案号都相连。这里我又有疑问了,三个案件的原告,一个是同学、一个是同事,还有男方父母,他们之间毫无关系,能同时去法院#立案,那肯定得有人从中组织协调,这个人大概率是男方本人了。那既然是他本人,他难道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户口 在哪里?为什么要用17年前的#户籍 地址?这个问题不知道谁能给大家解答一下。

    由此可见,男方坚持不离婚的目的不过是为侵吞婚后为孩子购买的#房产 争取时间罢了。女方自2022年2月带着父母孩子开着一辆车,装满四口人的日常衣物和用品就这样离开了上海,从此在外漂泊,一年当中,搬了四五次家。可怜的是孩子,孩子从2022年2月至今,一直都没能回学校上学。学校已经多次催促:倘若孩子再不回校上学,学校将不能保留孩子的学籍。因为害怕男方再到工作单位闹事,骚扰领导和同事,当事人也一直没敢回上海工作。却要独自承担在上海及外地两边的房租费、孩子的学费及全部抚养费用,男方从2021年4月起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还要承担男方的亲友一次又一次起诉“共同借贷”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巨额#债务

    当事人说她已是不堪重负,频临崩溃,若不是还有个三岁多的孩子要抚养,她已经多次想要寻求自我解脱了。现在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已经上诉了。我也会持续的关注二审的判决。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很想知道像这类一审分居时间未满足,二审时间已满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 会如何处理?按照#民法典,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即可判决离婚。希望#二审 法院提供一个漂亮的判决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