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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男廁寫「光時」被控煽動 辯方專家:受解離症影響 案發時如夢遊
18 歲青年被指去年三度在尖沙咀中港城男廁寫上「光時」、「李家超去死」、「炸死林鄭」等煽動字句,他承認刑事毀壞但否認煽動罪。案件周三(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 5 日審訊,由辯方精神科醫生黃重光作供。 黃指,患自閉症的被告曾親歷 2019 年社會事件,案發前因 DSE 放榜大受打擊,當晚睡眠質素欠佳,因而誘發解離症,在病症影響下犯案。控方質疑被告有意識、有預謀犯案,且具備基本思考及書寫能力,不符合解離症症狀,惟黃一概否認。案件押後至 6 月下旬作結案陳詞,被告獲...
https://thewitnesshk.com/%e9%9d%92%e5%b9%b4%e6%b6%89%e7%94%b7%e5%bb%81%e5%af%ab%e5%85%89%e6%99%82%e8%a2%ab%e6%8e%a7%e7%85%bd%e5%8b%95-%e8%be%af%e6%96%b9%e5%b0%88%e5%ae%b6%e5%8f%97%e8%a7%a3%e9%9b%a2%e7%97%87%e5%bd%b1%e9%9f%bf/ -
【支聯會國安案 第21天|鄒幸彤傳召「六四」最後一名撤離天安門記者作供 法官質疑為何需要知道其見聞 明言若藉此講六四會終止發問】
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不認罪,案件今(30日)踏入第21天審訊。鄒幸彤傳召1989年六四在北京採訪的《星島日報》前記者蔡淑芳出庭,她是最後一名撤離天安門廣場的香港記者,今於庭上講述在北京的所見所聞,惟法官李運騰質疑道:「點解我哋要知道佢喺北京嘅見聞呢?」鄒反問,法庭沒有關於六四事件的事實,如何判斷支聯會是否如控方所指般「抹黑政府」,若然只是陳述事實,又何來煽惑他人犯罪。李官明言,若鄒想透過「證人嘅口」講述六四的事,「我哋會終止你嘅發問」。
另外,蔡事後將現場照片及錄音等交給支聯會,鄒欲在庭上播出錄音,法官陳仲衡提出:「如果你想借呢個機會將錄音內容喺庭上播放,呢個唔係適當場合。」鄒又指,控方提供有關六四紀念館等證據構成偏頗印象,她欲展示蔡當年拍攝的照片,「畀返個平衡啲嘅picture」。法庭最終只准蔡自行觀看並確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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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已經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前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審了十日,李卓人由律師代表、鄒幸彤則自行在庭上作中段陳詞。
或者這宗案件的結果早已寫在牆上,也並非人人都還有興趣心力,細閱那些走過場的內容,但還是覺得,有必要分享鄒幸彤在庭上上萬字的中段陳詞。
因為,這是她被控一條近乎莫需有的罪名,因而在尚未定罪已被還押四年半下,自行在監獄中構思、撰寫的陳詞,這是她從未放棄的司法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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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鄒幸彤在陳詞中指出,控方在案中依賴的「證據」,「單薄到一個匪夷所思嘅地步」,當中的邏輯其實只有一句,就是她們主張「結束一黨專政」,而因為中國憲法第一條列明: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而「結束一黨專政」等於「結束共產黨領導」,所以就是違反中國憲法,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鄒幸彤首先指出,「結束一黨專政」並不必然等同「結束共產黨領導」,因為「一黨專政」是權力架構,而「共產黨領導」是共產黨實際上擁有的權限。
但她認為,即使假設控方這個「打橫嚟講」的說法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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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海外被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她的父親郭賢生因試圖提取郭鳳儀為受保人的保單結餘,被控廿三條下處理潛逃者資金相關罪行,早前裁定罪成,今日被法庭判監八個月。
案件今早在西九法院判刑,法官指案情嚴重,涉及 8 萬元不是小數目,以 9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郭賢生年紀大過去亦奉公守法,酌情減刑一個月,判 68 歲的郭賢生入獄八個月。
控方案情指,郭賢生在郭鳳儀兩歲時,為女兒向友邦購買一份升學保險,到郭鳳儀 18 歲後,保單自動轉為郭鳳儀持有,2025 年 1 月郭賢生向友邦提出,取消保單取回結餘,後來稱已與郭鳳儀商議,女兒亦同意取消保單並簽署相關文件,被控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
但郭賢生一方辯稱,該份保單一直由郭賢生供款,女兒只是受保人,無留意在女兒成年後保單自動轉為女兒持有,亦從來無資助在財政上資助女兒,但法庭認為郭賢生必定知道自己不是保單持有人,裁定他罪名成立。
身處海外的郭鳳儀,早前在父親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庭 #判刑 #罪名 #西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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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嗰單打唔甩咪夠】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早前被指控向科技園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欺詐罪成,兩人分別判監 5 年 9 個月及 1 年 9 個月,兩人不服上訴,今日法官裁定二人上訴得直,定罪及刑罰撤銷。
雖然黎智英的欺詐罪定罪及刑罰撤銷,但他本月初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成立,判監 20 年,即使今次上訴得直仍面臨漫長到期;而在黎智英國安案判刑中,法庭裁定他被判入獄的 20 年,其中 2 年與控欺詐的刑期同期執行,在欺詐罪原本的刑期今年 6 月屆滿後,黎智英要再服刑 18 年,隨著欺詐刑罰撤銷,由黎智英 2020 年 12 月還押起計,他仍要因勾結外國勢力服刑至 2040 年。
#法庭 #判刑 #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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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處理女兒郭鳳儀保單 控「23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 郭賢生被裁定罪成】
國安通緝犯郭鳳儀的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將自己為女兒購買的保險單「退保」,取得保單結餘,去年5月遭起訴「23條」下的「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還押約三周後獲高院批保釋。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今(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他罪成,指條款列明郭鳳儀年滿18歲就會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即使未滿18歲,也一直是保單受益人,亦從未拒絕接受涉案信托保單,故一直是保單擁有人,郭賢生亦獲保險代理告知郭鳳儀為持有人,因此認為他企圖處理屬於郭鳳儀的保單資金,郭賢生聞判表現平靜。
辯方於結案陳詞階段力陳,根據立法歷史背景,法庭應詮釋立法目的為「補缺去漏」,不容許有人支持外部勢力在港進行危害國安活動,「立法機關唔係諗住處理『一個人處理好耐之前買嘅嬰兒單』,佢相信自己係嬰兒單嘅持有人⋯⋯呢個變相係對親情嘅檢控。」控方則強調,法例目的就是阻止他人處理潛逃...
#法庭 #罪名 #判決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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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監 20 年。
根據法庭今日頒布的判刑理由,黎智英早前被控詐騙,判監 5 年 9 個月,根據法庭資料,若黎智英在詐騙案中獲行為良好三分一刑期扣減,將於今年 6 月刑滿,若未獲刑期扣減,刑期到 2028 年 5 月。法庭認為,由於這宗案件和黎智英今日被判罪的勾結外國勢力,性質完全不一樣,所以刑罰不會同期執行,頒令黎智英在詐騙案服刑完畢後,要再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服刑 18 年。
換言之,黎智英最快要到 2044 年 6,最遲要到 2046 年 5 年,方服刑完畢,到時他已經 98 歲。
#法庭 #判刑 #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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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灣仔暴動|陳虹秀被指以擴音器勸警保持冷靜實為幫示威者打氣 辯方結案陳詞:「一個社工⋯⋯勸佢哋克制,何罪之有?」】
「陣地社工」陳虹秀被指參與2019年8月31日的灣仔暴動,陳原獲裁表證不成立,律政司於2023年上訴得直,上訴庭撤銷同案4名被告無罪裁決,案件發還重審。陳虹秀維持不認罪,今(13日)踏入結案陳詞階段。就控方指,陳虹秀以擴音器叫喊,表面上勸喻警方保持冷靜,實際上幫示威者撐腰打氣,辯方反駁,指陳「冇向過示威者講嘢」,當中叫喊的內容如叫警方「保持克制」和「唔好開槍」等,無一鼓勵暴動,甚至警員事隔5年在庭上作供,亦深深記得陳叫警方保持克制,辯方在庭上反問道:「一個社工⋯⋯勸佢哋克制,何罪之有?」
陳虹秀的案件押後至2025年3月11日裁決,至於同案3名被告,他們的案件發還重審後改為認罪,將於明年4月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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