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social

#業權 — Public Fediverse posts

Live and recent posts from across the Fediverse tagged #業權, aggregated by home.social.

  1. 聾女控女保安霸佔單位勝訴 官裁定擁近四成業權 下令女保安就非法驅逐賠償
    聾人陳美華在父親去世後,遭遺囑執行人、大廈女保安員蕭榮娟逐出李鄭屋邨單位,陳入稟向對方追討單位近四成業權,周五(13 日)獲區院暫委法官劉勝欣裁定勝訴。 官接納陳美華供稱,曾予父親 10 萬元「夾錢買樓」,故她擁有單位近四成業權,並裁定蕭榮娟有參與陳的公屋除名申請,而陳是在受到威逼下簽文件,因此該申請無效,而蕭非法驅逐陳,蕭須支付 200 元象徵式賠償及陳一方的訟費。官另指,陳是天生聾人,或難以明白邏輯關係提問,法庭不會單憑其供詞有不可靠之處就裁定她不誠實;相反,...
    thewitnesshk.com/%e8%81%be%e5%

  2. 【翻譯:唔賣就係搞事?】

    宏福苑大火後三個月,政府終於提出安置方案,以$8000或$10500(視乎有否補地價)呎價,收購宏福苑七座的業權,並設樓換樓選項。

    昨日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收購方案,會上議員何君堯提醒政府「不可不防小人」,指可能會有災民成為「釘小戶」,拒絕出售業權,政府除了尊重業主意向做「好人」外,亦要準備強硬手段,例如以動用土地收回條例甚至緊急法等,強行收回業權;另一議員管浩鳴亦提到「釘子戶」,指可能有災民拒絕出售,測試政府會否提高收購價。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強調,「唔會叫佢哋做釘子戶」,尊重若有部分業主拒絕出售業權,但稱政府提出的收購價不會改變,現階段期望透過溝通處理收購業權事宜,若到較有階段有少數業主拒絕出售,會考慮以法律方式處理,但必定會尊重私有產權。
    #政府 #收購 #業權
    instagram.com/p/DVIUk3vE7pe/

  3. 【學聯代表會主席賴卓賢等入稟 要求學聯公司交還兩會址業權及間接利益】

    學聯會址掀業權風波,學聯代表會主席、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與學聯常委會主席、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韓焯彥,上周五(28日)代表所有學聯成員入稟高院,要求法院根據《受託人條例》,下令將「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在兩個學聯會址的法定產業、空置管有權,以及公司透過佔用會址獲得的間接利益,交給另一間公司。

    翻查資料,學聯前年發聲明表示,數名自稱「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的男子企圖強行進入會址,並斥馬逢國、李乃堯、侯叔其等人強行刪去學聯在該公司所佔的權益和代表權。

    根據「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網站資料,其主席為香港政策研究所董事李乃堯,秘書長為香港基本法基金會秘書長侯叔祺。他們前年發聲明指學聯名存實亡,有一些別有用心人士非法霸佔學聯會址,妄圖反中亂港。公司另入稟區院要求學聯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交吉等,惟去年撤回全部申請。

    請到《庭刊》網站閱讀...
    #法律 #學聯 #業權
    instagram.com/p/DH6D50JBDU2/

  4. 【學聯代表會主席賴卓賢等入稟 要求學聯公司交還兩會址業權及間接利益】

    學聯會址掀業權風波,學聯代表會主席、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與學聯常委會主席、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韓焯彥,上周五(28日)代表所有學聯成員入稟高院,要求法院根據《受託人條例》,下令將「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在兩個學聯會址的法定產業、空置管有權,以及公司透過佔用會址獲得的間接利益,交給另一間公司。

    翻查資料,學聯前年發聲明表示,數名自稱「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的男子企圖強行進入會址,並斥馬逢國、李乃堯、侯叔其等人強行刪去學聯在該公司所佔的權益和代表權。

    根據「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網站資料,其主席為香港政策研究所董事李乃堯,秘書長為香港基本法基金會秘書長侯叔祺。他們前年發聲明指學聯名存實亡,有一些別有用心人士非法霸佔學聯會址,妄圖反中亂港。公司另入稟區院要求學聯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交吉等,惟去年撤回全部申請。

    請到《庭刊》網站閱讀...
    #法律 #學聯 #業權
    instagram.com/p/DH6D50JBDU2/